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》精神,构建推进素质教育初中学生评价体系。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,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性目标。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,判断学生存在的优势与不足,提出具体的、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。通过评价,不但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基础上提高,更要发现学生潜能,发挥学生特长,帮助学生认识自我,促使学生学会做人,学会做事,学会合作,学会学习,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。
二、评价原则
在实施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过程中,坚持如下原则:
1、多元性原则。从思想品德素质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、身体心理素质、文化科学素质等方面比较全面客观地评价初中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。
2、过程性原则。注重评价过程,使评价成为对学生的重要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自己的习惯与言行,注意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。
3、多向性原则。由教师、同学、学生本人、家长共同参与评价,进行多向、充分的信息交流,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全面。
三、评价方法
1、采用“四级制”评价方法。测评时由学生本人、家长、小组、教师分别对照评价标准,按“四级制”(即优、良、达标、不达标)确定等级。
思想品德素质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、身体心理素质的评定,采用“四级制”的含义是:优——很好;良——较好,稍有不足;达标——尚可,有不足;待达标——有明显不足。
文化科学素质的评定,采用“四级制”的含义是:优——90分以上; 良——89~75分; 达标——74~60分; 待达标——60分以下(若试题满分为120分则在分数等级标准乘以1.2)。
2、采用记实评价测评方法。爱好特长、竞赛获奖、评优处分情况等项,要依据记载的实际情况评定。
四、评价步骤
1、自评。学生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,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,依据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,给自己写出评价性的语言——“自己的话”,并做出各项等级评价。
2、组评。学生本人将自评结果在小组内进行汇报、交流,小组成员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,依据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表现,协商做出各项等级评价并写出评价性的语言——“伙伴的话”,。
3、班主任评。班主任依据自评、组评结果以及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,给学生写出评价性的语言——“教师的话”,并最终做出各项等级评价。
4、家长评。家长按照相关的评价要素,依据学生校外表现写出评价性的语言——“家长的话”,并做出总的等级评价。
五、评价要求
1、学生评价实行校长负责制。
2、学校成立以教导主任为组长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,由教导处负责组织实施。
3、为每一个学生建立评价档案(素质教育报告册或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表)和学生个人成长档案袋,其内容包括学生每学期各类优秀作品、自评、他评、教师、家长的评价记录、奖状、荣誉证书等,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学生个人的信息资料搜集整理工作,并定期将评价结果和相关资料向学生和家长反馈。
4、在评价过程中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评价每一个学生。评价结果实行学生、家长、班主任签字制度。
河中初中部
2013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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